正在查看旧版本。 查看 当前版本.

与当前比较 查看页面历史记录

« 前一个 版本 2 当前 »

各则分论

 

 

十二天将总论

壬课吉凶,全在生克,事类缘由,皆属天将。虽神将各具五行之理,而断课多以乘神为决。如贵人本土,若乘神后则论水矣。若神与较,方可分而言之。

以龙合为最吉之神,太常次之,天乙虽贵黎庶难当,后阴平和,惟嫌幽暗。虎蛇为至凶之将,元勾次之,朱雀文字虽宜,常人须防口舌;天空吉凶无成,却宜上章奏对;凶将吉,固有定拟,因人因事,须当变通。

又以生日干为吉,吉将愈吉;刑克日干者为凶,凶将愈凶。大抵吉神受制难为吉,凶将临克不为殃。

 

论太岁

太岁者,岁支也,乃天元一气,化工之本,众煞之主,号令四时,为一门之标,至尊之神。太岁作贵人,不必入传,皆为救助;讼主得贵人力,惟不救病;入传为鬼,凶甚;太岁与命上神生合,主一年吉庆;克害主一年灾殃;发用利见大人,主一年之事。

 

论月建

主一月之事,岁破加月破,吉将犹可,凶将大凶。龙常求名改职,常人百事大吉;月建加天后主妻妾怀孕。岁月破加日辰主破财走失。

 

论月将

太阳星君也,乃幽明之司,动静之机,祸福之始,福德之神。中气后过宫,此星到处解咎除殃,临日为福助,临辰为龙德,临用临年命皆吉,临日身躬少病,临辰宅舍光辉,人用动作如意,临元贼必败,乘天空或空亡为光辉之象。其属为台省部院,带天后为使命,乘龙为公卿,乘常为武职,乘虎为权贵,乘勾为大将军,乘朱为羽林军。

 

论年命

命为一身之应,不得与日用相伤,行年亦然。如年命见财求财吉,见官求官吉,余可类推。

 

论行年

岁禄命,人人得而共之,行年则男女各有独专,须察课传之吉凶,亦不得与日月相伤,法从六甲旬起。

 

论遁干

六壬四课三传皆支神出现,盖支主静而无变动,运此移彼,动变无方,吉凶祸福,藏伏其中,最宜兼看。其法有二,一占课日本旬之干也;一用五子元之遁干。用遁干加于四课三传年命之上,而参详其生克刑合,以断吉凶祸福,此壬课变化之元机也。

 

论阴神

凡神之阳者见其象,而究竟则又归于阴。盖阳不能无阴,阴神乃事之影子所当参看也。惟天乙贵人旦幕互为阴,其余各以本家所乘者为阴神,如蛇乘申临于子,则申上之辰即为蛇之阴神之类。如占惊恐怪视蛇阴而小儿之病亦责之。

占婚姻视六合之阴,占子孙亦视六合。占考选视朱雀之阴,而文件书信之类亦责之。词讼视勾陈之阴。求财青龙之阴。奴仆视天空之阴。疾病视白虎之阴。筵会视太常之阴。捕缉视元武之阴。婢妾视太阴之阴。求妻视天后之阴,而妇人之病亦责之。此阴神之大概也,神而明之,存乎人矣。

 

论克应

凡课式已成,神将已定,吉凶攸分,而克应之期不审,亦无由征如神之妙了。其过去未来之远期,当于太岁上详,如正月占巳加岁,事在四月,为未来四月建巳故也。亥加岁,在去年十月,为过去十月建亥故也。凡太岁在初传,尽在今年事,在中传为去年事,在末传为二三年前之事。三传见月建亦然。又春占发用见木,为现在事,见火为将来事,见水为过去事,总之旺为现在,主近,相为将来,稍远,休囚等已往远甚。大端发用起太岁者吉凶应于本年;用起月建,应在本月;月将者,应在月将管事之内;用起四立者,应在一季;如甲子立秋,用起功曹与神后,即主秋季七八九月应之类。用起二十四气,吉凶应在本气之内;用起旬首者,应本旬内,如甲子日子发用之类,即六仪课也;用起七十二候者,吉凶应在本候之内,如乙丑日东风解冻,用起天罡下大吉,即主五日内应;日发用当日应,若系六甲日支发用又当从旬首论,以旬日内应;正时发用,当时即应。

如岁月节候日时俱不见发用,即当从本日支辰次第推之。如丑日用寅应在第二日,用卯用在第三日,辰应第四日,出四位则不取矣。

有以今日所生为吉期,所忌为凶期者;以初传所合为成期,末传所冲为散期者;又有吉事以末传合下为结期。

行人以初传墓下为归期也。

百章歌,用取初传之墓绝为应期,如用酉则取丑寅时日。

又法用起阳神取绝日为验,用起阴神取墓日为验,似不若取墓绝所临之下为妙。前此取应多端,皆先贤之妙法,鲜有不验,总在临期看旺相休囚,当以何得为准,消而息之,无余蕴矣。

 

论聚散

以天时而言,得令有气为聚,否则散。大端相气更吉于旺气,如现在之季生我,不过取眼前吉,后季生我,福祉非常。然而有正有变,未可执一。如凡喜聚,俱以四季时令详之,取其正也;然占进用事,则以课传有气为吉;若占解散事,则反取无气,此为变一。

占远大事,但以四时时令为主,若射覆等小事,一时俱用,其衰旺只以日干而言,不须看大时令。凡二日二十四时,各有旺相休囚衰死,过二日而又换也,如甲乙日,即以木旺火相……详之;变二。

又有不执定本支五行,专看初建与复建,干多者为聚,干少者为散,(建者日干五子元遁是也;复建者,时干五子元遁时也。)如巳午作火,上下壬癸,又临水乡,即从水论。又如丁亥春夏从火,秋冬从水,若临火地从火论,临水乃以水论也。变三。

五行生墓

丙戊生于寅,乙生于午之类。

起月将法

正月建寅,寅与亥合,月将登明也,视立春后几日得亥,亥乃地六成数,即超六日是辰,便从辰日亥时起亥将。如待雨水后太阳过,与寅不合而落空。

二月戌乃地生成四数,从丑日戌时起戌将。

三月酉天成数起九,日从巳日酉时起酉将。

四月地四生数,亥日申时;五月天成七从未丑日起;六月地生数二未;七月天七亥;八天三生数午日;九月地八戌日;十月天三辰日,十一月地六午日,十二月天一子日。

假令正月初五日癸丑日立春至十五日得癸亥用地六成数便从亥起顺数至第六日二十日戊辰即从正月二十戊辰日亥时起亥将余仿此。

  • 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