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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注:

推算下葬吉日,魁或罡加月支,成盘。

此盘中,寅、申所临之日,刚好是“定”日或“开”日的,宜下葬;午、子所临之日,刚好是“满”日或“成”日的,宜娶妻。

定日,月支的前四;开日,月支的后二;

满日,月支的前二;成日,月支的后四。

比如寅月,月支为寅,定日即午、开日即子、满日即辰、成日即戌。


杂类


占诸闻王甲有罪吉凶

荀注:

听闻某人犯罪,欲知此罪真假。

视日辰阴阳中有其事类,与今日日辰比者,是也。不比者,不是也。

假令闻某为盗,今日甲也。而胜光为玄武,在日辰阴阳中,即是也。胜光午有甲,午为比。太一为玄武无甲,巳为不比也。说云:或闻所议死,若白言所乘神,与今日合,则死。与今日比,亦死。今日子,子与丑合,为白虎是也。非此者,皆虚闻。子孙吉凶,亦同前比合之法。若闻吉事,视青龙与六合临日辰者,是实也。非此者,不是。若闻凶事传视白虎所临辰上神占之。得青龙六合与今日比者,则所闻者不吉,是实也。然此例多不可备举,并在《神枢》。□五占所闻虚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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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令闻某为盗,今日甲也。而胜光为玄武,在日辰阴阳中,即是也。胜光午,有甲午为比。太一为玄武无甲,巳为不比也。

荀注:

其罪“类将”的所在之神,若与日干阴阳相同,确实有罪;若阴阳不同,此罪不实。

听闻某人偷盗,偷盗的类将为玄武,玄武在午,日干是甲,午(类将)与甲(日干)皆阳,阴阳相同,所以此罪属实。

说云:或闻所议死,若白虎所乘神,与今日合,则死;与今日比,亦死。今日子,子与丑合,丑为白虎是也。非此者,皆虚闻。

荀注:

某人犯罪,听闻公庭在议论判处死刑,是否会死?

白虎所在之神,若六合日干,或与日干阴阳相同,则会判死刑。

子孙吉凶,亦同前比合之法。

若闻吉事,视青龙与六合临日辰者,是实也。非此者,不是。

若闻凶事,传视白虎所临辰上神。占之,得青龙六合(白虎上神)与今日比者,则所闻者不吉,是实也。

荀勘:

此句疑误。

前半句说,凶事要看“白虎所临辰上神”。后半句却说不提“白虎”,反言“青龙六合”?怀疑为古本抄错。

“青龙六合”有两种修正方案——

1.白虎上神

2.白虎所临、辰上神

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白虎所临辰上神”,可以理解为“白虎所临辰(之)上神”,也可理解为“白虎所临、辰上神”。

上述二者,还有种可能——白虎所在神加临日支上神(辰上神),形成新盘,占之,新盘中,若青龙、六合所在神与日干相比,则所闻凶事属实。这种理解较为激进,可能性小。

然此例多不可备举,并在《神枢》第五占所闻虚实篇。


占人所造为事成否

荀注:

要制造某物,或做某事,是否顺利。

视其事类,在日辰阴阳中,与日上神相生者,即吉。

日辰阴阳中,无其事类,又与日上神相克者,不成。

假令欲治宅,而大吉、胜光在阴阳中,与日上神相生,则吉成。非此者,为不成。

荀注:

家宅,买卖、搭建或装修,类神为丑,而午较少考虑。注者习惯。


占人有忧事得解否

以问事时,占之。正日辰,视日辰上及人年上,得吉神将、有王相气,直用神传得其子,为忧解。

荀注:
忧事、难事,为官鬼。欲解忧纾难,须克制官鬼。

何以克官鬼?唯有子孙,即日干所生之神。

所谓“传得其子”,即三传出现子孙。

当然,日干上神、日支上神、行年上神,乘吉将有力,亦可御灾。这已是《龙首》多番重复之语。

用神为王相所贼,传得其子,其子无气,虽解犹难。无气不能制有气,用神为囚死所贼,传得其子,其子囚死。俱有气为可解,其子王相为忧两解。

荀注:

三传出现子孙的前提下,初传(用神)被其下神所克,此下神还乘王相之气。

此下神即全局矛盾所在,制造困难,势大力猛。

要想破解困难,必须靠三传中的子孙。但能否破解矛盾,则要衡量矛盾(初传之下神)与破解之力(子孙)的强弱。

初传下神有力,子孙无力,有解意,终难解;

初传下神有力,子孙有力,可解;

初传下神无力,子孙无力,可解;

初传下神无力,子孙有力,易解。

假令十月丁亥时加未,占忧疑。胜光临亥,下贼上,为王相所克,传得大吉为得其子,其子囚死气,为忧有解意,然亦难。

假令四月丙寅日丑时,神后临丙,上克下为囚死,所贼为用,火怀忧,传得小吉,小吉火之子,而有王气,为忧两解也。

欲知解期,视用神所生为吉期,所畏为凶期也。以用神所临地辰所生为吉期,所畏为凶期。

视其事类,在日辰阴阳中,与日上神相生者,即吉。若日辰阴阳中,无其事类,又与日上神相克者,不成。
假令欲治宅,而大吉、胜光在阴阳中,与日上神相生,则吉成。非此者,为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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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事时,占之。正日辰,视日辰上及人年上得吉神将,有王相气、直用神,传得其子为忧解。用神为王相气,所传得其子,其子无气,虽解犹难。无气不能制有气,用神为囚死所贼,传得其子,其子囚死。俱有气为可解,其子王相为忧两解。

假令十月丁亥时加未,占忧疑。胜光临亥,下贼上,为王相所克,传得大吉为得其子,其子囚死气,为忧有解意,然亦难。

假令四月丙寅日丑时,神后临丙,上克下为囚死,所贼为用,火怀忧,传得小吉,小吉火之子,而有王气,为忧两解也。欲知解期,视用神所生为吉期,所畏为凶期也。以用神所临地辰所生为吉期,所畏为凶期。

假令胜光临水为用,以戊己为吉期,壬癸为凶期。胜光临金为用,以壬癸为吉期,丙丁为凶期。他效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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